102年4月29日實施新增暨修定考題(法規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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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2年4月29日實施新增暨修定考題(法規選擇)
    2015-07-08
同學們,4月29日實施的新增及修定考題法規選擇題如下:
 

 

1.          (3)乘客遺留財物在車上,應:(1)據為己有。(2)捐贈公益團體。(3)送交附近警察機關招領。
2.          (1) 客車上下乘客應在:(1)右邊路側。(2)左邊路側。(3)任意停放即可。
3.          (1)汽車駕駛人見到其他車輛或行人不良的表現,就會逞強好勝,意氣用事,性情暴躁,容易衝動,要如何去克制自己:(1)忍耐與禮讓。(2)據理力爭。(3)以牙還牙。
4.          (3)汽車駕駛人駕車行經交通混亂繁雜的地方,或道路施工地段應:(1)加速通過。(2)按喇叭搶先通過(3)互相禮讓。
5.          (1) 我是優良駕駛員,隨時隨地遵守交通規則,希望(交通)警察為了交通安全,對於違規駕駛人應(1)加強稽查從嚴取締。(2)不要稽查與取締。(3)只要稽查,不要取締。
6.          (1)汽車駕駛人要確保自己和他人的安全,日常應在道德修養上下功夫,盡量:(1)克制自己,幫助他人。(2)防止他人逞強。(3)想法子對付他人。
7.          (2) 汽車行駛於道路時,駕駛人:(1)可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電腦或其他相類功能裝置進行撥接、通話、數據通訊或其他有礙駕駛安全之行為。(2)不可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電腦或其他相類功能裝置進行撥接、通話、數據通訊或其他有礙駕駛安全之行為。(3)路況良好時可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電腦或其他相類功能裝置進行撥接、通話、數據通訊或其他有礙駕駛安全之行為。
8.          (2) 雨天行車通過泥濘道路,輪胎發生打滑現象,你應該:(1)馬上踩煞車減速。(2)變換低速檔,雙手緊握方向盤,注意車尾滑向,往同方向適度操作方向盤。(3)踩油門加速通過。
9.          (3) 行駛前發現煞車或方向盤失靈,駕駛人應:(1)減速慢行。(2)照往常一樣行駛。(3)停止行駛,車輛送修。
10.      (1) 汽車行駛於公路時,從車內向外拋擲物品、煙蒂或火種:(1)是極不道德且危險行為。(2)只要我高興有什麼不可以。(3)避免車內髒亂,應該往外丟棄。
11.      (3) 汽車進入長隧道遇火災發生時,應熄火停車:(1)人員留於車內並緊閉車窗待援。(2)將車門上鎖後所有人員下車逃生。(3)所有人員下車逃生,半開車窗,鑰匙留置車內並不得將車門上鎖。
12.      (2) 小客車係指座位在:(1)10座以下 (2) 9座以下 (3) 11座以下 之客車。
13.      (1) 營業車(營業大客車除外)每年檢驗次數,應為:(1)出廠年份未滿5年者,每年至少檢驗1; 5年以上者,每年至少檢驗2次。(2)出廠年份滿3年以上者,每年至少檢驗1次。(3)出廠年份未滿5年者,每年至少檢驗2次。
14.      (1) 領有小型車普通駕駛執照,可以駕駛:(1)自用小型車及輕型機車。(2)小客車與重型機車。(3)小客車及大貨車。
15.      (3) 汽車行駛於道路上哪些人需繫安全帶:(1)汽車駕駛人。(2)前座乘客。(3)汽車駕駛人、前座及小型車後座乘客。
16.      (1) 領有學習駕駛證者應在何處學習駕駛:(1)駕駛學習場內或依當地警察機關指定之道路及時間內為之。(2)快速道路上。(3)高速公路。
17.      (3) 汽車駕駛人使用偽造、變造或矇領之駕駛執照駕車者,應處:(1)罰鍰。(2)吊銷駕駛執照。(3)罰鍰、當場禁止其駕駛,並扣繳該駕駛執照。
18.      (1) 應考小型車職業駕照者,須有學習駕駛經歷:(1)6個月以上或領有小型車普通駕駛執照3個月以上。(2)9個月以上。(3)10個月。
19.      (2) 駕駛人姓名、出生年月日、住址等有變更時,如何處理:(1)沒有規定。(2)應向公路監理機關申請變更登記。(3)自行改正。
20.      (1) 在行車時速40公里 之路段汽車拋錨無法移置時:(1)應在車身後方530公尺 之路面上,豎立車輛故障標誌。(2)開亮所有車燈,並時常連續按鳴喇叭。(3)顯示前後燈即可。
21.      (1) 行車中,駕駛人看到鐵路平交道標誌或標線後,應即將車速減低至時速:(1) 15公里以下。(2) 20公里以下。(3)30公里以下。
22.      (1) 汽車停車時應:(1)依車輛順行方向緊靠道路右側。(2)緊靠道路左側。(3)就近停車,不必管他人,自己方便即可。    但單行道應緊靠路邊停車。
23.      (1) 領有大貨車駕駛執照可駕駛:(1)小型車及輕型機車。(2)大客車。(3)聯結車。
24.      (3) 汽車駕駛人、前座或小型車後座乘客未繫安全帶行駛於下列何種道路會受罰鍰之處罰:(1)僅適用於省道。(2)僅適用於專用快速道路或高速公路。(3)任何道路。
25.      (2) 汽車駕駛人酒後駕車,其吐氣酒精濃度超過規定標準但未涉刑事處罰者,應處:(1)移送法院依刑法判刑。(2)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該汽車及吊扣其駕照1年。(3)吊銷駕照。
26.      (1) 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之受處分人,如不服處罰機關所作之處罰者,可以:(1)向管轄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提起訴訟。(2)向交通部抗議。(3)向行政院陳情。
27.      (3) 下列那些車輛應隨車配備合於規定之滅火器:(1)小型汽車。(2)機車。(3)大客車、大貨車、曳引車、幼童專用車及小型車附掛之廂式拖車。
28.      (2) 汽車行駛於非高、快速公路之一般道路上,其駕駛人、前座或小型車後座乘客未繫安全帶者,應處駕駛人罰鍰新臺幣:(1)500元。(2)1,500元。(3)3,000元。
29.      (1) 汽車駕駛人於行駛道路時,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電腦或其他相類功能裝置進行撥接、通話、數據通訊或其他有礙駕駛安全之行為者,處罰鍰新臺幣:(1)3,000元。(2)2,000元。(3)1,000元。
30.      (1) 駕車酒精濃度超過規定標準,除當場移置保管該汽車及吊扣其駕駛執照1年,並處罰鍰新臺幣:(1)15,000 ~90,000(2)10,000 ~ 30,000元。(3)6,000 ~ 12,000元。
31.      (2) 酒精濃度超過規定標準駕車之違規人,於5年內違反酒後駕車之規定2次以上者,除處罰鍰新臺幣90,000元,及當場移置保管該汽車,並應:(1)吊扣其行車執照。(2)吊銷其駕駛執照。(3)吊扣其駕駛執照。
32.      (1) 汽車駕駛人若拒絕接受酒精濃度測試檢定者,除處罰鍰新臺幣90,000元,並:(1)吊銷其駕駛執照。(2)吊扣其駕駛執照。(3)吊扣其行車執照。
33.      (3) 受處分人,如有不服處罰之裁決者,應以原處分機關為被告,逕向管轄之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提起訴訟;其中撤銷訴訟之提起,應於裁決書送達後:(1)10日。(2)20日。(3)30。之不變期間內為之。
34.      (1) 拼裝車輛未經核准領用牌證行駛或報廢車仍行駛道路者,其車輛:(1)沒入之並罰鍰。(2)公告拍賣之。(3)繳清罰鍰後始得領回。
35.      (3) 駕駛汽車行駛於高速公路或快速公路,汽車駕駛人、前座或小型車後座乘客未繫安全帶者,將處駕駛人罰鍰新臺幣:(1)1,0002,000元。(2)1,5003,000元。(3)3,0006,000元。
36.      (3) 逕行舉發汽車超速行駛時,其:(1)違規時間相隔4分鐘以上或行駛經過1個路口以上。(2)違規時間相隔5分鐘以上或行駛經過1個路口以上。(3)違規地點相距6公里 以上、違規時間相隔6分鐘以上或行駛經過1個路口以上 。    得連續舉發之。但其違規地點在隧道內者,不在此限。
37.      (2) 汽車行進中,發現鄰側車道車輛已開啟方向燈,有變換車道意圖時應:(1)加速行駛阻擋超越。(2)適度減低車速禮讓。(3)併行競駛。
38.      (1) 汽車行駛高速公路,通過收費站時應:(1) 依標誌指示預為減速慢行,並依規定標誌、標線、號誌指示或交通勤務警察指揮順序行駛過站繳費。(2)無規定。(3)加速行駛強行通過。
39.      (3) 夜間會車如來車以強烈的頭燈或遠光燈照射,駕駛人應:(1)以遠光燈報復。(2)緊靠中心線行駛。(3) 儘量靠右減速行駛,並注意周遭路況。
40.      (1) 超速是肇事的主因之一,預防之道:(1)作好時間規劃適時出門,以免趕時間而超速。(2)把汽車引擎油門調小些。(3)把汽車的煞車設備加大。
41.      (3) 車輛於交岔路口左轉,以下何者為錯:(1)等左轉燈號亮才可左轉前進。(2)等直行車通過後才可左轉前進。(3)綠燈亮即可搶先左轉。
42.      (1) 汽車在強風中行駛,若感覺車身有搖晃現象時應:(1)穩握方向盤減低行車速度,加大跟車距離,避免變換車道。(2)加速通過。(3)不影響行車安全不必理會。
43.      (3) 在同向二車道行車時,如遇機車行駛於與你同一車道的前方,你應:(1)鳴喇叭促其駛回慢車道。(2)直接併行超越之。(3)跟隨其後或從內側車道予以超車。
44.      (1) 汽車駕駛人(未領有駕駛執照、初次領有駕駛執照未滿2年之駕駛人或職業駕駛人外)駕駛汽車經測試檢定,其吐氣所含酒精濃度不得超過每公升:(1)0.25毫克。(2)0.4毫克。(3)0.55毫克。
45.      (2) 汽缸總排氣量550立方公分以上之大型重型機車行駛於快速公路途中,因機件故障或其他緊急情況無法繼續行駛時滑離車道,應顯示危險警告燈,牽移離開車道,在故障車輛後方:(1) 50公尺處。(2) 100公尺處。(3) 200公尺處。   設置車輛故障警示設施。
46.      (1) 下列敍述何者正確:(1)駕駛人、前座及小型車後座乘客均應繫妥安全帶。(2)起駛後才應顯示方向燈。(3)兒童須乘坐於小客車之前座。
47.      (2) 行車前應注意之事項,以下何者為非?(1)駕駛人、前座及小型車後座乘客均應繫妥安全帶。(2)兒童須乘坐於小客車之前座。(3)起駛前應顯示方向燈。
48.      (1)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應:(1)每天開車前至少1次。(2)每週1次。(3)由於汽車都有定期進場實施保養,所以不需要。   檢查車輛各項裝置是否正常。
49.      (3) 檢查引擎機油時,汽車要:(1)停在平坦地面。(2)引擎熄火。(3)以上皆是。
50.      (3) 火星塞不良,容易造成:(1)加速無力、耗油。(2)發動困難 。(3)以上皆是。
51.      (3) 煞車踏板踩下時,感到軟軟的,可能原因是因為:(1)油管阻塞。(2)煞車來令上有機油。(3)煞車油管內有空氣。
52.      (2) 行駛於長度4公里以上或經管理機關公告之隧道時小型車應保持?(1) 40公尺。(2) 50公尺。(3) 60公尺  以上之行車安全距離。
53.      (2) 計程車駕駛人對乘客繫安全帶之規定,已盡告知義務乘客仍不繫安全帶應處罰:(1)駕駛人。(2)乘客。(3)都不處罰。
54.      (3) 汽缸總排氣量 550 立方公分以上大型重型機車,行駛高、快速公路,另依交通部公告規定之(1)路段 (2)時段 (3)以上皆是。
55.      (3)汽缸總排氣量 550 立方公分以上大型重型機車行駛高速公路,其駕駛人應有(1)汽缸總排氣量550立方公分以上大型重型機車駕駛執照1年以上 (2)小型車以上之駕駛執照(3)以上皆必備。
56.      (2)汽缸總排氣量 550 立方公分以上大型重型機車行駛高速公路,有同車道併駛、超車行為者處駕駛人新臺幣(1)3,000  (2)6,000 (3)12,000 元罰鍰。
57.      (1)未領有駕駛執照、初次領有駕駛執照未滿2年之駕駛人或職業駕駛人駕駛汽車經測試檢定,其吐氣所含酒精濃度不得超過每公升:(1)0.15毫克。(2)0.25毫克。(3)0.55毫克。
58.      (3)行駛於長度4公里 以上或經管理機關公告之隧道時大型車應保持?(1) 40公尺。(2) 50公尺。(3) 100公尺  以上之行車安全距離。